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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保母打皮下輸液違法?最高罰50萬:阿澤的保母交接清單與醫療界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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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結論先講 寵物保母 不能 替你的毛孩打皮下輸液,就算你同意、就算他以前打過。新北動保處說這屬獸醫醫療行為,可罰 10 萬到 50 萬。 飼主自己在獸醫診斷、開處方、教過之後在家做,是「配合醫囑的居家照護」; 轉手交給別人做 就是另一回事。 家裡有要固定打針、輸液的毛孩,出遠門前要先跟醫院排好備案,而不是在交接單上多寫一行。 新北這件事:保母每 2 天幫腎病貓打一次輸液 10/6 聯合報報導,新北市動保處接到檢舉:一位飼主請寵物保母到府照顧,並要求保母每 2 天幫家裡的腎病貓打皮下輸液。動保處查出保母沒有獸醫師資格,認定違反獸醫師法,可處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 罰鍰,用到的藥械也可以沒入。 很多人第一反應是:「不就是打個水?」動保處和新北獸醫師公會的說法是,輸液內容、量、施打方式、打完的觀察,都要依病況判斷,做錯可能感染、出血。看起來簡單,背後是醫療判斷。 照顧和醫療的界線:我用三格分 我把「出遠門交給保母」的事分成三格,寫交接單前先對一次: 類別 例子 誰來做 日常照顧 餵飯、換水、清貓砂、遛狗、陪玩、拍照回報 保母可以 灰區,先問醫院 餵口服藥、點眼藥、換處方飼料份量 新聞沒有直接講到;先問開藥的醫院,請醫院說清楚(待核) 醫療行為 皮下輸液、打針、換藥處理傷口、調整藥量 獸醫;或飼主本人依醫囑在家做 重點在最後一格的「本人」。依報導引用的防檢局過去函釋,獸醫開處方、教飼主在家做,是飼主配合醫囑;但保母、照護人員是受託照顧別人的寵物,有飼主同意、受過指導都一樣不能做。 我家的保母交接單長這樣 柚子和黑糖目前沒有慢性病,但我出差請保母時,交接單還是照這份寫。柚子是會護食的柴犬,黑糖會趁亂偷吃狗飯,這種「家裡才知道的事」最容易漏。 交接單 checklist 每隻的餵食量、時間、能不能吃零食;分開餵的位置 正常狀態的樣子:一天尿幾次、貓砂團多大、平常會不會躲 常去的動物醫院、夜間急診的地址和電話,先在醫院留保母的名字 晶片號碼、疫苗紀錄照片,萬一走失或要就醫用得到 緊急聯絡人(不是只有我),和「可以先墊多少醫藥費」的上限 明寫: 任何打針、輸液、調藥都不要做 ,有狀況先打給醫院再打給我 門窗、陽台、紗窗的規矩,誰會偷跑 家裡有要輸液的毛孩,出遠門怎麼辦? ...